建筑企业劳保费是什么?怎么交纳

2019-12-20

建筑企业劳保费


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顾名思义,发生在建设领域,是一项建筑行业内部的养老金。其用途,是为建筑企业职工向社保部门缴纳养老保险。


2019年之前,根据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基本劳动基金行业统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人【1994】69号文)及《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人【1996年512】号文)文件的规定,要求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改革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的管理办法。具体做法是:将建筑工程劳保费由建设单位按建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向建筑行业劳保费用管理机构缴纳,然后由建筑行业劳保费管理机构按规定拨付和调剂给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若不按时足额缴纳执行地方费用定额的劳保费,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办理建设项目的有关手续。而建设单位向建筑行业劳保费用管理机构缴纳建筑工程劳保费时,建筑行业劳保费用管理机构会向建设单位开具劳动保障金专用收据,建设单位据此列入成本。


然而随着当今社会的飞速发展,这项产生于20多年前的政策已滞后于当前形势的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57号)文件的规定“到2018年12月31日,停止实施主管部门代收、代拨建筑施工企业养老保障金制度,由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按照定额费率直接向施工企业支付,并将收款凭证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要件。”


因此2019年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决算时,应将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支付的劳保费列入决算内容中。尤其是对于横跨2019年1月1日前后的工程,将出现部分上交建管处、部分直接发放给施工单位的情况,此部分更应当在工程决算中分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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